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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9900419/2017-00475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17-12-11 16:30
发布机构: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筑高新管发〔2017〕10号 体 裁: 其他
名 称: 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来 源: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筑高新管发〔2017〕10号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筑高新管发〔2017〕10号


区属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园区办、直属企事业单位:
  《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党工委会2017年第10次会议、管委会201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贵阳国家高新区促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加速推进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贵阳高新区)区块链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全力打造高新区大数据2.0版,建设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条入驻支持
  1.房租费用补贴。落地企业(机构)租用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不超过500平方米,且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
  2.办公场地装修费用补贴。企业装修办公用房的,按照最高500元/平米,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第二条 运营补贴
  项目单位日常运营产生的数据储存空间租赁费用、宽带费用、水电费用,从签订租赁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企业上述几项实际发生总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贡献奖励
  区内企业(机构)通过提供区块链技术(应用)服务产生营业收入的,按年度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创新支持
  1.区内企业(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区块链技术发明专利的,获得授权后每件奖励30万元;区内企业(机构)获得国内区块链技术发明专利的,获得授权后每件奖励5万元;对于区块链技术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奖励1万元。
  2.对区内企业(机构)因研发或应用区块链技术被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并授牌的,按照国家级创新型企业50万元、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30万元、省级创新型企业2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3.区内企业(机构)建设区块链创新创业基地获批授牌的,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给予建设运营机构一次性扶持奖励。
  4.对主导编制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标准(规范)的区内企业(机构),获中国标准创新奖的企业(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列入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企业标准转化为按国际标准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转化为行业标准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转化为省地方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批承担国家、行业、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5.对区内企业(机构)经认定因研发或应用区块链技术在市级以上创新大赛中获奖的,按照国际级20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6.区内企业(机构)建设区块链技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获批授牌的,按国家级5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第五条 成果奖励
  1.区内企业(机构)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对称加密和授权技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方面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率先取得技术突破,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有效,且属于重大突破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2.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场景应用产品,经认定已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第六条 人才扶持
  1.对业绩突出的区块链技术人才,经破格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可享受区内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人才公寓等相关待遇。区内企业(机构)引进并经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高层次人才到区内企业(机构)工作,经认定,可享受区内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2.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由区财政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对全职引进的外籍常驻专家,基本医疗保险由区财政补贴。对急需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在我区安家落户且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大学毕业生,从入职首年起连续3年,基本社会保险费由财政承担。
  3.设立人才公共户,对持有高新区人才认定的本人和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此公共户。积极对接协调周边优质教学资源,为区块链技术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第七条 培训补贴
  1.大力聚集区块链技术专业培训机构,对在高新区设立的培训学校、职业学院,自设立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培训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生100人以上,获得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学历学位或国家职业体系认证,毕业后在高新区企业正常履职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每家培训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利用区内大数据优势培训资源,对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订单式培养,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学费补助,用人单位另行给予生活补贴。
  2.培训机构独立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博士、硕士专业教学点,且在高新区内实地办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补贴;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机构)与在筑高校联合设立区块链核心技术专业企业教学点、专题定向班,对联合设置专业教学点,获得博士、硕士、本科和大专校外教学资质并开展实质性教学,纳入高校教学体系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开设专题定向班的,一次性补贴企业10万元/班。
  3.对区内需求比较集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与省内外高校或国内发达省区合作举办培训班,或组织高级研修活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经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按2:1的比例承担。
  第八条 融资补贴
  对区内企业(机构)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经认定专项用于区块链项目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 风险补偿
  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服务创新。对向区内企业(机构)发放的区块链项目贷款发生损失的金融机构,经认定,按照单笔贷款50%的比例给予损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担保公司为区内企业(机构)提供区块链项目融资担保,经认定,按照发生代偿金额的30%给予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 上市奖励
  对在境外、境内主板上市、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分别给予1400万元、850万元扶持奖励(含上级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经认定属于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的区内企业,给予200万元扶持奖励(含上级补助)。以上奖励分阶段给予,在境外主板、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提交资料并获交易主管机构正式受理的奖励50%,上市后奖励50%;在新三板提交资料并获交易主管机构正式受理奖励50%,挂牌后奖励50%。
  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贵阳高新区且与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经认定实际运营的企业(机构)。
  本政策涉及资质认证类奖励兑现的追溯时间以企业(机构)在高新区注册之日后获批为准。
  本政策涉及认定的项目、企业(机构),由贵阳国家高新区区块链技术专家委员会统一评审认定,提出并拟定签署认定意见。专家委员会认定需技术检测的项目需经高新区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本政策措施与国家、省、市、区已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措施自颁布之日起试行2年。
  本政策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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