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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8-07-09 10:32

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人才特区的意见》(筑党发〔2012〕1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区人才办领导小组安排,区创业服务中心将启动2018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就企业申报2018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2018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为基础创办,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贵阳国家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计算,申报前近三年内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创办人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创办人在国内获得学位的,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创办人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项目应符合贵阳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性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企业在高新区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成立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15日前,申报项目从未获得过高新区(区本级)相关项目资助扶持,或获得扶持(区本级)相关项目已完成验收;

(五)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高层次人才作为创办人并原则上应持有申报企业50%及以上股份(不包含代持股份);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起止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27日,项目申报网址:http://120.77.173.245:8111,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于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报送纸质申报表3份报送至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贵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郑简然  刘钊

联系电话:  0851—84700588   84877982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18楼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50081)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8年度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包

1、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2、《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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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新区, 创业, 创新, 层次,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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